中金 | 全国CCER交易开户启动;林业碳汇、甲烷利用开发价值凸显
全国CCER交易开户启动,全国自愿碳市场再进一步
2023年8月17日,北京绿色交易所发布《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交易相关服务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即日起开通开户功能,明确了全国自愿减排交易的开户主体、交易场所等重要信息。[1]
1)交易主体:主要包括项目业主与控排企业。根据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开户主体分为“项目业主”、“全国重点排放单位”、“地方重点排放单位”和“其他”,且需具备法人身份。
2)交易场所:旧有CCER留存地方,新发CCER将在北京绿色交易所集中统一交易。《公告》明确指出,2017年3月14日前已经获得备案的减排量(以下简称“旧有CCER”)仍在北京绿色交易所等九家区域性碳交易机构继续交易[2];根据2023年7月17日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CCER将在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集中开展交易,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的承建方,牵头开发了全国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CCER与全国碳市场、绿证新政如何衔接?
1)CCER抵消配额清缴的功能和比重不变。2023年7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尽快完成CCER开户、购买、申请抵销等工作,抵销比重不超过对应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5%,意味着CCER作为全国碳市场补充的功能和角色不变,且抵消上限与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周期相同。
强制碳市场是CCER需求的主要来源,明确CCER抵消配额清缴的功能对于CCER机制的稳定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和企业参与减排活动,帮助减排企业增加绿色收益。
2)绿证新政发布,与CCER关系尚待厘清。2023年7月25日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提出推进绿证与碳排放权交易、CCER交易的衔接[3]。 CCER与绿证均为环境权益的凭证,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存在同时申请CCER与绿证的可能性,未来需进一步明确绿证与可再生能源CCER的边界、绿证参与碳配额抵消的具体机制。
CCER启动在即,相关主体应关注哪些重点?
1)旧有CCER格局:2017年CCER暂停签发前,共有861个项目获得备案,其中254个项目已签发,有607个项目处于已备案未签发阶段,后续将在9个地方碳交易所进行交易。2017年已签发项目的减排量约有5000万吨,其中3273万吨在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周期完成消纳,剩余存量较小。我们认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集中化的趋势已基本显现。
2)CCER政策新趋势:重点关注林业碳汇、甲烷利用、可再生能源。2021年9月《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的CCER项目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应纳入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甲烷在排放后20年的升温潜能值是二氧化碳的84倍[4],近年来,甲烷减排在国际气候行动中广受关注。我们认为,甲烷相关CCER涉及能源工业、废弃物处置和农业等多个领域,开发潜力较高,值得重点关注。
图表1:9家具有CCER交易业务的地方碳交易所基本信息
资料来源:各交易所官网,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2:中国自愿减排证书成交量(2015~2023)
注:出于数据可得性原因,图表数据包含天津、深圳、广州、四川、上海地方碳市场的协议转让和挂牌成交量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3:甲烷利用与林业碳汇相关CCER已备案减排量及方法学
注:已备案减排量基于CCER项目明细测算
资料来源:IIGF,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4:CCER价格走势(2021年11月~2023年7月)
注:数据截至2023-7-7
资料来源:复旦碳价指数,中金公司研究部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3年8月19日已经发布的《
刘均伟 分析员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0120002 SFC CE Ref:BQR365
郭婉祺 联系人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3040068
金 成 联系人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2030152
祁 星 联系人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20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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